为加强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规范随机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见附件),现予印发。
附件: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doc
国家林业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