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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依法鉴定涉林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8  作者:中国绿色时报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分别受郑州市森林公安分局、二七区人民法院委托,依  浏览次数:215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分别受郑州市森林公安分局、二七区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对张某等3人非法侵占新密市袁庄乡山顶村郑某林木林地案、郑煤集团三李振兴煤矿非法占用新密市白寨镇油坊村林地案、巩义市芝田镇朝阳钢铁厂非法占用林地案、广发行诉郑州龙昌园林花卉公司借贷不还案等4起案件中非法占用林地的种类、面积和毁坏林木林地的种类、数量及郑州龙昌园林花卉公司林木资产进行了司法鉴定,向委托单位出具了林业司法鉴定书。 
        据介绍,司法鉴定区别于一般鉴定,是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的专门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负责任的鉴定意见。司法鉴定因其服务于诉讼活动,因而有着超出一般技术活动的法律要求。鉴定结论在诉讼活动中作为司法证明手段,是法定证据的一种,因其本身的科技内涵和严格的程序及资质规定,对其他证据可以起到补充和强化的作用。 
        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是2002年底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有关单位(部门、个人)委托的涉林案件提供林业司法鉴定,至今已鉴定案件350余起。(夏丰昌 夏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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