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四川省花卉协会-E花木四川省花花协会 » 花木资讯 » 法律法规 » 河北禁止新建“花园式工厂”

河北禁止新建“花园式工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01  作者:《新华每日电讯》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节约集约用地十项措施的通知》,规定今后  浏览次数:206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节约集约用地十项措施的通知》,规定今后所有项目在新建厂房时不再建设“花园式工厂”,必须建设多层厂房,减少厂区绿化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以达到节约用地的目标。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周明介绍说,过去一些地方在审批土地时盲目多报,造成了“小公司大厂区”现象。因此,很多项目盘活存量土地的潜力很大,不必要再新增土地。为依法管理土地,解决土地纠纷日益突出的矛盾,去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今年河北省也下发了《关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通知》,省国土资源厅就是根据这两个通知的要求出台了这十项措施,以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这项措施规定,各类开发区对固定投资小于500万元的项目,不再单独供地,必须利用多层标准厂房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凡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加收土地出让金或者提高土地租金标准,给不再建设“花园式工厂”的单位开“绿灯”。

分享与收藏:  花木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新闻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