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是都市文明窗口,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必须按照相关的要求规划、建设和管理。
2007年,本市农村开始探索启动绿色村庄建设工作。市农委要求今后农村凡是有村的地方都要绿化,把抓好环村林、街道绿化、庭院美化工作列为文明生态村绿化工程中的主要建设内容之一,其建成典型为一般村庄绿化环境起到示范效应,从而有力推动全市自然村开展大规模的绿色村庄建设工程。
绿色村庄建设成为当年本市确定的绿色通道、绿色河道、绿色城镇、绿色村庄“四绿”重点工程之一。最终目标是将全市3800多个行政村都建有环村林或片林,实现村村绿树掩映的良好生态环境。
静海县率先行动起来,从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做起,充分发挥本地区河道多、沟渠纵横、村庄地域宽阔、公路网带绿化的自身优势,全力构建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和生态环保经济区域,尽快让静海大地绿起来、让生态环境美起来、让农民收入高起来。为此,该县确立了在各级公路两侧建设绿色走廊、在各村庄四周建设环翠屏障、在各河道沿岸建设生态林带等具体目标,如乡村路绿化不低于两侧各10米标准。
为推动全市农村绿色村庄建设上水平,市农委在总结多年工作经验和进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于2010年6月正式推出《天津市文明生态村规划建设导则》,对文明生态村的住宅建设、道路交通、饮水安全、污水处理、清洁能源、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绿化景观、公共设施、环境治理等十余项指标进行细化。
按照该《导则》,今后本市生态村建设标准将更高。在环境绿化上,结合绿色村庄工程实施,对文明生态村实行高标准绿化造林,其中就包括每村都必须建设生态屏障——环村林,实现村村绿树环绕。打造绿色村庄成为本市生态文明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重点则是抓好环村林建设、街道绿化、庭院美化等工作。
《导则》明确规定文明生态村的绿化指标为:人均公共绿地控制在4至6平方米之间;绿化覆盖率不应小于35%;村内宜林道路和沟渠、坑塘绿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内至少有一个面积在500平方米的休闲公园。
环村林——形成村庄的自然边界,既可有效遏制村庄的无序扩张,也可对村外的噪声、沙尘、废气等起到隔离作用,还可作为村庄与周边环境的生态过渡带。环村林树种以乔木为主,并具有速生、防护、环保、观赏和较高的经济价值。
街道绿化——根据村内道路等级及两侧建筑物距离的远近,可以选择灵活多样的绿化栽植形式,使绿化和建筑空间关系疏密有致,形象相互衬托。
庭院美化——农户庭院内应做到生态、经济、美化的效果,可种植果木、花木、蔬菜、瓜果等,并在保证邻里和谐的前提下,由村民自主安排。
另外,《导则》还对村庄内的宅旁绿化、水旁绿化、公共绿化提出具体指导标准。
《导则》的推出,使本市文明生态建设有规范依据,也让绿色村庄建设有了统一标准。绿色村庄建设不再是简单的植树造林、栽花种草,人为的想怎么建就怎么建,而是结合各地区位特点和生态发展目标,科学合理地进行建设,为打造更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自2005年本市启动文明生态村创建以来,截至2010年年底,已建成910个文明生态村。这些生态村在绿色村庄建设方面均取得不同程度的良好效果。
按照规划,今年本市还将再建设70个文明生态村,要全部建设环村林或片林。目前各区县正抓紧做好绿色村庄工程规划和设计。与此同时,郊区还加快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保洁队伍建设,还要搞好中心村的景观工程,兴建一批村级公园,建设一批标志性建筑,增加一批文化体育休闲场所,点缀一批雕塑和夜景设施,努力使农村环境变得更美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