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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6  浏览次数:236
根据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及《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做好企业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资质年检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一、企业资质年捡范围及对象:
  凡通过资质审查并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须接受资质审查部门的年度检查。(当年度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参加当年的资质年金)
  二、年检时间安排:
  每年五至六月开展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年检工作,各施工企业在此其间应按照年检要求,对照同级资质标准,做好备查工作。
  三、年检分工:
  根据苏建函园(1998 )246号《关于做好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年检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一级企业:由苏州市园林管理局提出初审意见,省建委复查后报建设部审批盖章。
  2、二级企业:由苏州市园林管理局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建委审批盖章。
  3、三级以下企业(含三级):由各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苏州市园林管理局审批盖章。
  四、方式:
  苏州市园林绿化企业在接到年检通知后,应按照年检要求,准备好资质年检所需材料,并根据资质年检职责分工,将材料上报资质管理部门。一级和二级材料报送至苏州市园林管理局,由市园林管理局组织检查,提出年检初审意见后将材料上报省建委风景园林处,由省建委风景园林处抽查复检,作出年检结论;三级和等外级企业将年检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资质管理部门,由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部门组织检查,提出年检初审意见后上报苏州市园林管理局审批,市园林管理局抽查复检后作出年检结论。
  五、资质年检需提交以下材料: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度检查表
  2、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年检倩况一览表
  3、施工企业资产负债表及年度生产统计表
  4、具有代表性的较大园林绿化工程(附图纸、工程合同书。竣工验收报告、照片等资料)
  六、年检结论:
  资质年检工作要强化动态管理,各级资质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对、工程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及企业信誉等基本要素进行考核,并作出年捡结论,同时在新华日报、苏州日报予以公告。年检结论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基本加强企业管理,限期整改,充实企业实力,努力成为合格企业;不予以降级审查或取消企业资质。
  七、年检工作纪律:
  1、资质管理部门工工作人员要提高自身素质,熟悉掌握资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加强服务和管理,提高资质年检的质量和效率,办事公正,不推诿。不拖拉、不设卡,接受社会的监督。
  2、各级资质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遵守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准接受企业赠送的礼品、礼物和宴请。
  3、各级资质管理部门要切实掌握所管企业的资质情况,对上报企业资质年检材料要严格把关。
  苏州市园林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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