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市绿化条例》在市民中引起了极大关注,据初略统计,《条例》新增10余条内容,这些新增内容与老百姓生活有何相关?昨天,市绿化局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市绿化林业局高级工程师崔丽萍对此解读释疑。
近几年,大量房产开发项目借用公园绿地景观以抬高房价,抢占公园绿地周边空间,影响了公园的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破坏了公园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特别是一些大型公园,如上海动物园、上海植物园、中山公园、蓬莱公园等,周边相继建造高层、超高层建筑,致使公园周边形成了“水泥森林”。为防止此类现象的蔓延,《条例》首次规定在公园绿地周边设立一定的控制区,从景观、生态两方面对公园绿地周边环境进行规划控制,包括对周边建筑限制一定高度和距离。
《条例》另一新增内容是对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首次立法。以屋顶绿化为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是增加城市绿化率、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根据本市现状,将采用“面上鼓励,重点推进”的方法推广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形式。《条例》还对适宜屋顶绿化的新建公共服务设施作出应实施屋顶绿化的规定。
据透露,与《条例》配套的12条实施细则正在拟定中,包括居住区绿化管理、地下绿化设施、新建绿化比例、处罚条例、码头绿化等内容,并将在《条例》实施6个月后出台。为进一步提高市民居住区绿色管理水平,市绿化部门近期打算举办免费社区绿化管理员培训班,并开通相关专业网站,今后还将进行相关考核,考试合格者将获初、中、高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