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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屋顶绿化走进立法程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06  作者:互联网 8月11日,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就《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该《  浏览次数:224
        8月11日,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就《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该《草案》已经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初步审议,共有34条,内容涉及绿地管理、树木保护、绿化规划、法律责任追究等多方面的内容。加大对盗伐古树林木的保护力度,鼓励和推动屋顶绿化,城镇新建管线应避让现有树木等等,成了法规中保护生态、关注民生的崭新亮点。
        屋顶绿化首次纳入立法轨道
        规定:《草案》规定,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桥梁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立体绿化的面积可折算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新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适宜屋顶绿化的,应当实施屋顶绿化。这是海南省首次把屋顶绿化纳入立法轨道。
        现状:屋顶绿化是一种新型的绿化方式。但它在海南省仍处于萌芽阶段。12日,记者在海口几条主要街道调查发现,无论是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写字楼,还是居民小区,屋顶实行绿化的很少。除了少数地方的楼房上种植了一些草坪、观赏盆景和爬藤类植物以外,其余绝大多数楼房的顶部都是光秃秃的水泥面。
        新建管线要“让”树木
        规定:《草案》规定,城镇新建管线应当避让现有树木;确实无法避让的,相关单位在施工前应当会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确定保护措施。
        现状:在铺管埋线的过程中,遇树砍树的做法也不少见。不少市民认为,海南省地处热带,城市绿荫的保持非常重要,《草案》中关于新建管线要给树木“让路”的规定十分人性化。
        砍一棵古树最高罚25万
        规定:《草案》规定,砍伐古树名木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每株处以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每株处以1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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