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日前在京召开了2004 年度林木品种审定会,审定通过了露水河红松种子园种子等20个林木品种和认定通过了辽胡1号杨等7个林木品种。
这次林木品种审定聘请了林业、农业、科学院系统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严格根据国家标准《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 B / T 14071-1993 )的要求,采取实地调查和材料审查相结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定的。评定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目前,我国种苗供应总体上已由过去的普遍短缺发展到现在的结构性过剩,部分地区和一些常规造林树种的苗木明显供大于求,但适合生态恶劣地区生长的抗逆性强的乔灌木树种以及观赏性强的城市园林绿化树种的优良品种仍存在相当的供应短缺,不能满足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城市林业的需要,给一些地区的种苗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今后生态建设要求林木育种工作要加强上述树种的遗传改良,加快树种生产结构的有效调整,不断推出生态建设和城市绿化急需的新品种、好品种。同时,从行业管理角度来讲,要积极宣传林木品种审定制度对于规范林木良种推广行为和市场秩序具有的重要意义,扩大审定范围并加大对以往选出好品种的审定力度,加快适应林业和生态建设形势的要求。
由于我国品种审定工作开展较晚,宣传工作及社会对推广使用良种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很多表现优良的乡土树种和应该审定的选育品种没有能够及时申报审定,而且在良种的使用和推广上,也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的品种不经审定就大肆炒作、盲目推广;有的甚至没有经过严格的区域试验就大面积跨区域推广,特别是目前的杨树种苗市场,品种良莠不齐,问题比较突出,并发生了一些大的种苗案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要加强林木品种审定工作,只有通过专家认真研究、科学审定(认定)通过的良种,在生产中进行大面积的推广才是合法的,才使社会生产经营者放心,才能产生应有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只有把符合条件的优良品种给予审(认)定通过,才能使这些优良品种在市场上理直气壮地得到推广,才能真正有效地打击假冒良种及违法推广行为,净化种苗市场,给林业建设提供更多质量信得过的放心种苗产品。
国家林业局从2002 年起开始开展全国林木品种审定工作,到目前已经审定通过56个林木品种,认定通过61个林木品种,全国各省也已选育并审(认)定了1600 个品种。这些良种在生产中产生了相当大的效益,用材林树种的优良品种生长量平均增益为10% ~30%,经济林树种的优良品种产量平均增益为15% ~68%。这些品种的推广对于规范林木良种推广秩序,打击假冒伪劣种苗的经营,加大林木良种推广力度都起到了显著的作用。国家林业局还将继续完善林木良种审定程序,按照《林木良种审定规范》的要求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审(认)定出一批优良品种,为我国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