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我是秦皇岛市林业局一名技术员,经常给农民下乡指导果树生产。在下乡指导中,常常遇到果树受除草剂伤害的事情,在这里,想替果农跟使用除草剂的农民朋友说几句话。
2008年,在秦皇岛地区,不少农民朋友在大田生产中大量使用除草剂,使不少刚刚开花坐果的果树饱受摧残,核桃、桃、樱桃、枣、梨、板栗等多种果树的幼叶似烫发,小果逐渐脱落,严重的绝产绝收。
大家都知道,咱们农民是最弱势的群体,彼此都很不容易,尤其对果农而言,更是艰辛,必需先付出2~5年时间,才能迎来收获的年份。
常言道“解铃还需系铃人”。许多果园周围就是大田作物,在这里提醒农民朋友,在大田使用除草剂时,应关照一下周边的果树。第一,如果自家地周围1~2公里范围内有果树种植,早春尤其是5月20日前最好不使用化学除草剂,而用人工除草。
第二,科学选用除草剂。如果家里的确缺少劳力,人工除草有困难,不得已需使用除草剂,希望购药时一定要仔细看好说明书。千万别选写着“东北专(限)用”、“附近有果园禁(慎)用”以及主要成分有2,4-D丁酯的除草剂。要在三级风以下天气科学地使用,不要随意将多种除草剂混合超量地用到地里,否则很可能造成害人害己的后果。
第三,要诚信经营除草剂。从事除草剂等农药的经营者,应该做到诚实守信,在销售时问清他们邻地作物的详情,正确引导,准确推荐其适宜的除草剂种类,并说明相关的注意事项。千万不要为了自己多盈利而随意劝其多种类、超剂量使用。
俗话说得好:不知者不怪。又到一年播种时,除草剂又到使用时期,希望农民朋友地邻之间要和谐相处,互相体谅,共同致富。
秦皇岛市林业局 师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