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林木种苗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杜绝关系苗、人情苗,陕西省汉阴县最近采取多种措施规范种苗调运程序。
汉阴县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种苗管理领导小组和质量检验领导小组,对全县林业工程种苗调运和质量检验监督管理。他们采取的措施包括:
按照计划调拨。凡在汉阴县实施的林业工程,必须由有资质的林业技术部门进行规划设计,经相关部门综合评审后,方可实施。根据规划设计,用于工程造林的苗木,由用苗单位在栽植的一个月前向县林业局项目主管单位提交用苗计划;在栽植一周前提交用苗申请;县林业局各项目主管单位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并提交调苗计划和供苗单位名单;由县种苗站统一收集汇总,在查验种苗供应单位资质后,报县林业局种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政府阳光采购。县种苗站负责把审批后的调苗计划和供苗单位名单,提交县财政局及时进行阳光采购。具体采购方式和办法由县政府采购中心和林业局共同确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严格种苗质检。种苗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后,由县林业局项目主管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种苗供销合同,合同一式三份,县林业局、县财政局、供应商各执一份,经三方共同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种苗供应商根据合同条款规定,保质、保量、按时把种苗运达所需地点,经县林业局种苗质检员检验合格后,开具检验合格证,方可运达造林乡镇。同时,县林业局各项目主管单位通知用苗单位做好接收种苗准备,并开具种苗调拨单。
迅速分发栽植。种苗运达造林乡镇后,用苗单位应及时做好接收复验工作,核实数量和质量,开具种苗复验接收单,并在种苗调拨单上签字盖章,同时回复县林业局项目主管单位,建立种苗调运台账。各乡镇用苗单位接收种苗后,应及时分发到造林村组农户,迅速栽植,同时填写种苗到户花名册,存档备查。
规范结算程序。种苗供应商把所需种苗供应完毕后,凭合同、调拨单、检验合格证、检疫证、复验接收单、种苗标签和税务发票,到县种苗站办理一签两证相关手续,并签字盖章,报县林业局负责人签字后,到局财务室办理种苗款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