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国家林业局召开部署林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司局和有关直属单位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全部规章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同时要求一并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5月7日,国务院法制办召开座谈会,对各部门开展规章清理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和安排。为做好林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国家林业局成立了以祝列克为组长、各司局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指导清理工作,成立清理工作小组及时解决清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祝列克指出,本次清理工作要求高、范围广、时间紧、任务艰巨,对今后工作影响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和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祝列克要求,各单位要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清理工作任务。一要成立清理工作班子,细化分解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处室、落实到专人。二要将所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做到不遗不漏,认真清理,细致甄别,慎重作出保留、修改或废止的决定。三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根据清理工作方案,规章清理要在12月1日前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也要在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