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山西省林业厅提出,山西省林木种苗站起草的《林木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林木种子贮藏》、《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主要绿化树种苗木质量》、《林木育苗技术规程》六项地方标准已经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于2006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日前,山西省林业厅发出了“关于执行山西省地方林木种苗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宣传六项标准,深刻认识种苗在造林绿化中的基础作用和先决条件,采取多种形式,迅速将六项标准宣传到林木种苗生产者、使用者和经营者,宣传到各基层单位;认真学习掌握六项种苗标准的质量指标,尽快熟悉有关程序,组织种苗生产经营、种苗执法质检、营林生产、规划设计等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学习有关种苗标准,掌握其要领和有关技术质量指标,并落实到林业生产实践中。通知强调,凡从事林木种苗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和造林设计、检查验收、监督检验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最新发布的种苗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