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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国基本建成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09  作者:新华社   国家林业局8日宣布,到201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的林业行政  浏览次数:187
      国家林业局8日宣布,到201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健全的林业普法教育体系。
   
  在8日举行的全国依法治林工作会议上,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介绍说,当前我国的林业法律法规基本覆盖了林业建设的主要领域,林业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公布施行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8部相关法律,国务院颁布了森林法实施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退耕还林条例等20多件行政法规,国家林业局制定颁布了50多件部门规章,各省区市根据当地实际,公布施行了300多件地方性林业法规和规章。
   
  此外,我国林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林政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种苗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内容得到强化。截至目前,全国共建立森林公安机构6700多个,木材检查站4000多个,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近2000个,乡镇基层林业工作站4.7万个;全国有各类林业执法人员近20万人,其中森林公安5万多人。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林业执法,每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几十万起、侦破刑事案件1万多起。
   
  据介绍,为了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国家林业局对1949年到2002年底发布的21万件各类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于今年4月正式公布了清理结果。经过对国家林业局100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取消了26项,改变管理方式的8项,下放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的5项,不属于行政审批的4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保留的57项。
   
  周生贤表示,国家林业局今后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立法由注重强化行政权力向注重维护经营者权益拓展、执法由多头分散向综合集中拓展、监督由注重事后追究向注重事前防范拓展、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把林业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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