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给新时期农村的改革指引了方向,除了农村土地制度、金融制度的改革之外,有关户籍制度的改革无疑成为广大农民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
还原户籍制度职能
长期以来,农村与城市在生活、收入、保障上的巨大差异,使“农转非”几乎成为所有农民的渴望,不惜花费重金。
在此次通过的文件中,已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
“大家都认为户籍制度造成了管理上的不便,但户籍制度真正的作用是人口登记的制度,这个制度是没有问题的,只是人们把教育、住房及各种社会的福利等都跟户籍挂钩,就造成了现在的这种状况。”北京行政学院社会学教研部人口学博士尹德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现在改革的重要方向应该是,流动人口安家落户到城市之后,可以先不提供户口,但是要把跟户口相挂钩的职能,比如教育、医疗、住房等跟户籍慢慢脱钩,这其中,教育和医疗可能会是最先脱钩的职能,因为涉及到全国人口素质的问题。
在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也指出,户籍制度的改革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和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的结果,城乡两种户籍制度最后不是被取消的,而是会在一些条件具备以后消亡。在这方面,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两省一市具有一定的优势,它们可以在全国率先推进户籍制度的改革。这个改革的核心将是如何使城市的福利体制货币化以及如何提高农村的福利水平。
“要还原户籍制度本来的人口登记职能,把其他职能分批次与之脱钩。但是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如果马上脱钩的话,城市的管理会应付不上,需要逐步探索。户籍制度改革大的方向是正确的,人口分布和生产力的分布在布局上应该是一致的。”尹德挺说。
改革途径需引导
“购房入户”这一拉动房地产市场的做法虽然已在北京、上海、宁波等城市停掉,但目前包括天津在内的许多城市仍然在继续。
尹德挺认为,北京、上海已经有很多人口,用这种政策会进一步激化人口的流动。在一些二线城市,比如石家庄、郑州等,已经在做户籍制度改革,包括买房入户,但同时他们也遇到了很多问题,2003、2004年这种政策非常火暴,但几年下来,却发现随之而来的包括教育、医疗方面的基础设施、公交系统等压力非常大,所以他们也在反思这种制度。“如何去改革,要根据每个城市的承载能力及自身的特点,包括想要吸引什么样的人才进来,需要有一定的政策来引导。”
《决定》中提出,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要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