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广西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发展,尽快形成优势产业集群,日前广西区政府办公厅根据《广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05]14号)的精神,印发了农业优势产业发展考评奖励暂行办法。广西花卉产业被列入考评奖励项目。
按照该考评奖励办法,广西将在2006-2010年期间,由各优势产业主管部门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分别对各农业新兴优势产业设立发展奖,每年对包括花卉、优质粮食等11个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市、县(市、区)进行奖励。
广西花卉产业考评主要指标包括:种植面积,连片种植面积3公顷以上或者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龙头企业数量及销售收入总额,在册会员1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花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及销售收入总额等指标。
整个考评程序分材料申报、现场考评、审核、公示、审批公布等五项。每年2月由各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报送送,4月中旬将集中公布。
各农业优势的考评奖励对象可以市或县(市、区)为单位,获得奖励的,由市与所辖有关县(市、区)按3:7比例分配奖金。所获得的发展奖的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推动优势产业发展,同时可适当奖励为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据悉,广西花卉产业将产业主管部门自治区林业局负责,并负责制定广西花卉发展奖项的考评细则。详细的花卉产业考评细则将于今年12月份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