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园林绿化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道路建设不断发展,但因诸多问题的存在,造成行道树等植物生长立地条件差,影响植物生长,道路生态景观得不到应有的改善。为改善道路绿化种植条件,市园林绿化局与市规划委等部门提出专门意见,对道路规划建设与绿化做出规定,使城市交通与生态、景观有机结合。规定指出,道路绿化的植物种植,在满足遮阴和环境景观要求时,必须保证交通信号灯明显可视,不能遮挡司机或行人的视线。同时要处理好公交站点、指示牌和摄像测速设备与行道树、绿地的关系。
此外还规定,新、改扩建道路应当留出树木种植位置,地下管线安排要避让出种植行道树位置,管线外缘与树干外缘的水平距离至少0.75米;道路中央分隔带净宽度达到2米以上的、主辅路分隔带净宽度达到1.5米以上的都实施绿化,并尽量为种植大树创造条件;道路施工阶段就要完成绿地浇水管的预埋和表井安装。包括绿地浇水管、过街管的埋设,避免发生因行车造成的水管泄漏;在绿化施工中,道路施工单位应每日及时收集清运废弃物;道路验收交付前,施工单位应将行道树池内、绿化带和绿地内的施工渣土和建筑废弃物清除干净,避免绿化施工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