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推进中国林业物联网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第四届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顺应物联网发展大势、发挥首批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部委带头作用的关键之举。
《指导意见》阐释了林业物联网建设的总体要求,即要以促进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提升林业质量效益为宗旨,以林业核心业务物联网应用为重点,以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加快推进林业物联网建设与应用,提出了要推进物联网技术与林业核心业务高度融合,实现林业资源监管、营造林管理、林业灾害监测、林业生态监测、林业产业、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物联网应用等6大主要任务,明确了林业物联网发展的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了林业物联网建设的应用模式,着力打造跨区域、集成化、规模化的物联网应用体系,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采集和传输能力,推动林业智能化持续快速发展。构建较为完善的林业物联网科技创新、标准规范、安全管理体系,增强林业建设的实时性、高效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全面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
《指导意见》的发布为中国林业物联网建设勾划了发展蓝图,相信,林业物联网建设的大力推进必将带来林业生产力进一步提升,形成推动林业现代化发展的强劲动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物联网是通过射频识别、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协议把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以实现对物品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网络,具有渗透性强、带动作用大、综合效益好的特点,对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带动相关学科发展和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已将物联网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并做出了明确部署。2011年,国家林业局被列为首批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部委之一,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物联网的建设与应用。
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进中国林业物联网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物联网是通过射频识别、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协议把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以实现对物品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网络,具有渗透性强、带动作用大、综合效益好的特点。对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带动相关学科发展和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已将物联网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并做出了明确部署。2011年,国家林业局被列为首批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部委之一,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物联网的建设与应用。为推动林业物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的系列决策部署,围绕林业改革发展主要任务,以促进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提升林业质量效益为宗旨,以林业核心业务物联网应用为重点,以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共享、政府主导、保障安全,加快推进林业物联网建设与应用,为实现林业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需求驱动。紧密结合林业核心业务,以需求为导向,加强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林业物联网应用推广、技术研发、标准建设的协调发展。面向服务对象,以用户和受益人为中心,加强林业物联网顶层设计,注重建设和应用实效,力避相互攀比、贪大求新、盲目跟进。坚持示范先行,不断积累成功经验,总结成熟模式,然后以点带面,逐步实现林业物联网的多领域、跨层级、规模化应用。
融合创新,协同共享。根据林业、林区、林农发展实际,加快提升物联网技术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强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智能化传感设备研发及集成应用,逐步突破林业物联网发展技术瓶颈。深化林业物联网应用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支持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力避自成体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