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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详细规划通过评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7  浏览次数:86
    省花协7月16日资讯: 

7月9日,由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副处长赵岳平、浙江农林大学教授王小德、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副院长陈征海、衢州市林业局副局长吴渭明和衢江区政府副区长季根寿等组成评审专家组,对《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详细规划》进行了评审。浙江理工大学教授卢山、区级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评审会。    

卢教授详细汇报了《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详细规划》具体内容,他说,自去年浙江理工大学作为规划设计单位受托《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以来,经过与衢州市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反复沟通和修改,最终形成了该评审稿。专家组成员充分肯定了《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点评。区级各单位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经过质询和讨论环节,专家组形成了最终评审意见,一致同意通过《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详细规划》评审。

专家组认为,乌溪江是衢州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开展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详细规划,实施区域环境合理保护、修复、提升和利用,对乌溪江水源保护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划》指导思想正确,依据充分,目标、原则合理,项目内容体现保护和因地制宜性;《规划》内容翔实,图文并茂,广度、深度符合规范,可操作性强。同时,建议对宣教中心等管理用房规模进行适当控制。

衢江区政府副区长季根寿对支持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的领导和专家表示感谢,他指出,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和规划设计单位要按照会议意见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充分考虑饮用水源地的特殊性,结合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法规政策,以保护为主,狠抓落实,科学有序地推进湿地公园建设。

赵岳平副处长强调,要以一批湿地公园的建设工作带动我省湿地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建设过程中不断探讨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以保护为主要目的,让湿地充分发挥其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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