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道控制范围禁止开发经营类城建项目、绿道应避免机动车进入、自行车道双向设置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3.5米……省住建厅日前出台《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导则(试行)》,对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等作出详细规定。
今年,各设区市要完成城市绿道网规划。福、厦、泉启动绿道建设试点,今年建成15公里以上;其余设区市建成6公里以上,其他县市建成3公里以上。
对绿道规划建设,《导则》提出,绿道进入大型居住社区时,应尽量从组团间的公共绿地通行,与居住区步行系统结合,并考虑与公共场所衔接,尽可能形成居住区内部贯通连续的绿道网络。绿道应与公园、广场等城市公共开敞空间系统密切联系,考虑以公园、广场作为绿道的起点、尽端或衔接点。
绿廊系统的植被规划设计应最大限度地保护、合理利用场地内现有的自然和人工植被。绿廊内的古树名木、珍稀植物应全部保留。生态型、郊野型绿道须设置绿化保护带,都市型绿道应设置绿化隔离带。从安全角度考虑,都市型绿道建议不设置综合慢行道。
《导则》规定,绿道控制范围禁止建设开发经营类城市建设项目如房地产开发、大型商业设施、工厂等,污染绿道环境项目;禁止砍伐树木、伤害动物、捕猎、拦河截溪、采石、采矿、取土等。
根据《导则》,绿道中除必要的维护管理、消防、医疗、应急救助用车外,应避免游客驾驶机动车进入;绿道经过城市地铁站点、客运站点、公交站点及渡口时,应设置换乘点。
据了解,绿道今年被纳入全省城市战役建设内容,由绿廊系统、节点系统、人工系统组成。绿廊系统主要由植物群落、绿化缓冲区构成,是绿道控制范围的主体;节点系统包括城市绿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人文景点等重要游憩空间;人工系统由慢行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和标志系统等构成,具有慢行交通、休闲游憩等功能。慢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