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23.85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6,918万股。
2013年5月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以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01,351,29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69,310,798.08元。同时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1,351,2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01,351,29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02,702,592股。
根据公司2013年5月15日刊登的《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3-03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1日,除权日为2013年5月22日。目前,公司已经完成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工作。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23.85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47.93-0.23)元/股÷(1+100%)=23.85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6,918万股,即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计划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165,000万元÷23.85元/股=6,918万股(取整)。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