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长兴十分注重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大力实施各项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据统计,近六年来,每年用于城乡森林生态建设的总投入都在2亿元以上,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提升,长兴的森林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城市森林建设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形成了具有长兴特色的生态性、景观性和地方文化性风格。
目前,长兴全县森林覆盖率51.3%,林木覆盖率53.4%,其中城区绿化覆盖率46.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平方米,建有各类主题公园14个,广场、街旁等休闲绿地40余处,98%以上市民出门300米内均有休闲绿地。
为更好地开展“创森”工作,加快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全面达到“创森”各项指标,长兴坚持“大手笔投入,高标准实施”,明确提出“亿万千百十一”工程的响亮口号。“亿”就是投入亿元以上的苗木款;“万”就是新增万亩以上的绿化面积;“千”就是实施千个以上的绿化项目;“百”就是营造百个以上的规模片林;“十”就是建成十个以上的森林公园;“一”就是实现一个“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总目标。
多年来,长兴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积极建设“太湖望县、锦绣长兴”,并逐步树立了“生态建设以林为先、生态文明从林开始”的发展理念。在全县共同的努力下,长兴先后荣获了“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如今的长兴,“举目满眼绿,移步皆是林”,到处都是一片绿色的海洋,“绿色、生态、低碳”正在成为长兴的财富和金名片。森林城市,是城市生态建设“师法自然”的体现,是城市文明素质与文化品位的标志,是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