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绿道需要市民共同爱护。
幽静的绿道,建好了怎么管?昨天,高明区环运局表示,该区已出台管理办法,明确了绿道的管理职责和规范,今后其会逐步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绿道日常管养。
继2010年建成约75公里区级和镇街示范绿道后,2011年,高明又新建了91公里绿道。每逢周末或节假日,便有市民三五成群地踩单车在绿道畅游。对市民而言,绿道无疑是运动、休闲的好去处。
但绿道风景虽好,配套设施及日常管理却未能跟上。驿站设施不足、部分绿道路况不理想、卫生管理不到位等,市民在亲近自然时也增添了一些不便。
昨日下午,记者踩单车沿高明城区的滨江绿道体验发现,沿途虽然已经作了开发,但部分配套设施仍待完善。在沧江北堤下,几公里的绿道只有两个露天的服务点,上面也只摆了几块方石头供市民休息,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他便民设施。从沧江北绿道下来,原本有高明大道辅道与之连接,但却被货车、小车占据。而在高明车站附近的顺安路对面,由于路口被封,绿道也随之被“斩断”。
为加强绿道管理,高明区正式出台《绿道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规定,各镇街绿道由镇街负责管理,其中,荷城范围内的绿道,根据区域的不同,分属荷城街道和高明区环运城管局管理。
绿道的日常维护、卫生管理与服务质量息息相关,《办法》对其进行了详细规定。如,“绿道仅供骑自行车者和行人使用,其他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绿道管理维护单位应做好路面保养工作”,“保持设施完好整洁”等等。《办法》还列出了“损坏花草树木”等八类被禁止的行为。
《办法》出台后,绿道究竟如何管理?昨日,高明区环运城管局表示,省、市、区都有关于绿道管理的相关办法,高明环运部门将会根据管理办法,结合园林管理的实际情况,对绿道的配套设施和环境卫生加强管理。
不过该部门表示,环运部门只能负责绿道的局部管理,如路面修复、设施维修、清洁卫生等,但如果涉及绿道的规划、配套设施的建设等问题,如线路设置、驿站的建设等,则需由区政府协调相应部门解决。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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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道八类禁止行为
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划、张贴;
损毁花草树木,采摘果实,捕猎射杀野生动物;
在绿道设施上践踏、躺卧;
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未经许可在绿道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
在非游泳区域内游泳,非吸烟区内吸烟,非烧烤区内烧烤;
大声喧哗或使用高噪声音响设备;
其他损害绿道绿化及设施,影响绿道容貌和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