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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启动百日行动:绿化执法 赔罚=赔偿+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5  作者:中国江苏网     浏览次数:177

    赔罚既有赔偿费又有处罚费

  从本月1日开始,市园林局和市城管执法局决定联合开展“严格执法护绿、我为花博添彩”绿化监察执法百日行动。

  监察重点有五类:

  1、偷盗树木,擅自采花采果,在树干上刻划、敲钉、拴挂、缠绕,在树旁和绿地内倾倒垃圾或者有害污水、废渣,堆放物料、焚烧、挖泥取土、借树搭棚、种植蔬菜。

  2、擅自修剪、移植或砍伐城市树木。

  3、偷盗、损坏城市绿化设施或者擅自在绿地内设置广告、标语牌和搭建。

  4、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

  5、其他损坏树木花草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旦发生绿化及设施被损坏,赔罚标准分为赔偿费和处罚费两类。

  (凃贤平 金以珍)

  市级巡查重点

  1、风景名胜区;

  2、重点公园绿地:红梅公园、荆川公园、人民公园、东坡公园、蔷薇园、青枫公园、五星公园、圩墩公园、西林公园、紫荆公园、政成桥绿地、朝阳广场、市民广场、怀德(河景)广场、文化宫广场、近园、约园、未园、意园;

  3、主要道路绿地:新机场路(机场-龙江路)、晋陵北路(关河路-龙城大道)、延陵东西路(江南商场-三号桥)、青洋路(河海路-新运河)、龙江路(怀德路-龙城大道)、龙城大道(龙江路-东方大道)、通江南路(西新桥-龙城大道);

  4、市区古树名木;

  5、擅自占用城市规划绿地的;

  6、擅自改变绿化规划的;

  7、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损坏、砍伐、移植城市树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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