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日报报道,《合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这是去年8月底实施园林绿化管养体制改革之后,合肥市出台的针对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的规定。
市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不仅帮助市级林业和园林主管部门更好地履行“教练员”、“裁判员”的职能,还将极大提升合肥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养护、管理水平。
城区考核划分A、B两类区
《办法》规定,今后合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考核,主要针对城区内所辖的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含游园、街头绿地)、其他绿化(河道绿化、高压走廊绿化、租地绿化、社会绿化)等。不过记者注意到,小区、单位等社会绿化等也列入了考核范围,这意味着今后小区绿化的好坏,也将和其所在区的绿化考核直接挂钩。
行政区域上,由于老城区、新区在绿化建设模式、标准、管养难易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在考核上划分为A、B两类区。A类区包括庐阳区、瑶海区、包河区、蜀山区,B类区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滨湖新区、政务新区,实行分开考核评比。
此外,由于A类区为合肥市园林绿化管养体制改革下放的承载区,在建设模式和管养难度上也较新区有较大不同,因此考核对A类区实行了季度奖补,四个季度的奖补资金共540万元。
每年评出五佳公园、道路
根据《办法》,合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采用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季度考核内容包括养护管理工作和日常养护状况,满分各100分,季度考核的总得分取二者的平均分。
年度考核仍旧采用百分制,并根据其得分情况,在A、B类单位中各评出前一、二、三名。同时,年度考核中还将在全市评选年度五佳公园(广场)、五佳道路(游园),分别奖励5万元。
年内“两差”列入黑名单
实施园林管养体制改革后,从今年起市财政局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1080万元,专项用于合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奖补,季度奖补与年度奖励各占总经费的50%。
其中,季度奖补只针对A类区,每季度达到本类区季度养护管理考核成绩平均分值(含平均分值)的,按各区季度奖补资金基数全额拨付奖补经费。而每低于平均分值1分(四舍五入至整数),则从季度奖补资金基数中扣除5万元,扣除金额纳入年度奖励资金统筹安排。年度奖励中,扣除五佳公园(广场)、五佳道路(游园)等单项奖励资金后,A、B类区一、二、三名各按本类区年度剩余奖励金额的50%、30%、20%比例进行奖励。
除了奖励外,对季度考核中被评为最差道路、公园的养护单位或企业,第一次进行全市通报,第二次中止该养护单位或企业此项合同,并列入合肥市绿化养护管理单位或企业监管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在合肥市进行绿化养护招投标。如是外地企业,还会将通报抄送至公司注册地林业和园林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