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设工程结算审核的内容
根据结算审核经验来看,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各施工单位提高的工程结算一概都会超出实际造价的15%左右,因此,在审核结算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4.1工程量的审核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根据设计图纸、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专业设备材料表、建构筑物和总图运输一览表,对已算出的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和错算,审查要抓住重点详细计算和核对,其它分项工程可作一般性审查,审查时要注意计算工程量的尺寸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
4.2工程量是结算的基础
工程量是指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表示的各个具体工程细目的数量。工程量是结算的基础,它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结算的准确性。计算工程量在整个结算审核过程中是最繁重、花费时间最长的一个环节,因此,必须在工程量的审核上狠下功夫,才能保证结算的质量。要准确地核实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应熟练地掌握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的准确度是决定工程结算的前提,因此,必须熟悉和了解定额中的各项说明和计算规则的含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往往通过障碍法手段在构造交接部位重复计算,在审核中如不熟悉计算规则,多算冒算的工程量就难以察觉。
4.3审核竣工结算一定要细心
审核施工单位所报的竣工结算时,一定要细心,注意是否有漏掉的项目,注意是否有该扣除的而没有扣除的情况。例如:某办公楼外墙防水保护墙发生变更,原设计外墙为120红机砖保护墙,变更为厚度50mm聚苯乙稀板墙。施工单位在结算中只计算了变更后的费用,该费用在计算时根据定额分为两项,一项为聚苯乙稀板墙10cm厚,另一项为每增减1cm,该变更施工单位报价为“88452-44200=44251元”。第二项是扣减项,如果不仔细看很容易误以为扣减了红机砖保护墙。实际上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应再扣减红机砖保护墙费用为“861.6㎡×30.18元/㎡=26003元”。审核后该变更最终费用为“44251-26003=18248元”。
4.4注意新增项目的计算
有些变更表面看起来是新增的项目,实际上在投标文件中已经包含,这样的项目应不予计量。例如:承包方在某办公楼投标文件“季节性措施”一章中“雨期施工措施”中承诺:土方开挖过程中,边坡采用二步退台,边挖边喷射细石混凝土。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设计变更洽商,由于基坑周围的高大杨树发包方没有及时砍掉而无法放坡,室外污水及暖沟有水向边坡浸透,承包方提出对边坡进行锚喷支护,该洽商获得认可。承包方在结算中基坑护坡进行报价,其中有一项为“喷射早强混凝土C20为7.28立米×839.58元/立米=73279元”。我们认为雨期施工措施中喷射混凝土的作用与锚喷支护时喷射混凝土的作用是一样的,而雨期施工措施是投标文件所承诺,其费用应当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所以喷射早强混凝土的费用不予支付。
4.5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漏项结算时要扣除
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漏项,结算时仍然要扣除。例如:某办公楼地下室防水材料发生变更,原设计为地下室外墙作沥青油毡卷材防水,变更为柔性氯化聚乙稀橡塑共混防水卷材。该项变更的计算应为:计取新材料的费用,扣减原来材料的费用。根据定额,地下室外墙沥青油毡卷材防水分为外立面和地下室平面,但是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仅计算了外立面部分,而漏掉了地下室平面部分。这属于施工单位的失误,我们认为其包含在其他子项中,在结算中仍然要扣除漏项的外立面部分。施工单位该变更报价为175183元,而外立面油毡防水卷材费用为“1316㎡×34.55元/㎡=45500元”,经审核该变更最终费用应为“175183-45500=129683元”。
4.6熟悉定额中各分部分项内容
熟悉定额中分部分项内容。审核人员首先要熟悉定额每个项目中注明的基价中包括和不包括的项目内容,特别是一些综合定额项目。但有些施工企业在编制结算中对前列项目中已包括的内容重复立项,审核人员如果不熟悉定额内容,就会使其蒙混过关,增加工程造价。
4.7熟悉竣工结算资料
熟悉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地形及工程地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全面地搜集隐蔽工程验收的各种记录。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核准工程量。例如:某220KV变电站土方工程,按竖向布置进行挖填,用压路机分层碾压夯实。预算人员在计列了铲运机挖填土方12560立方米的工程量后,还计列了平整场地32000平方米的工程量。审核人员依据“平整场地按建筑物外形每边各加2m以后面积计算,若已按竖向布置进行大型挖土或填土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核减了平整场地的工程量,从而确保了结算工程量的准确性。
4.8工程量审核注意点
工程量的审核,应注意以下2点:
(1)口径必须一致。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施工图列出的细目(工程细目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是否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例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某些工程细目已经包括了安装费或刷素水泥浆一道(结合层),计算工程量列工程细目时,也应包括这些内容。反之,如果预算定额中没有包括安装费或刷素水泥浆一道,那么在计算这部分工程量时,就应该另列项目计算。
(2)计量单位必须一致。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施工图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例如: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有些用“台”,有些用“组”(每三项为一组);管道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有些工程细目用“10m”,有些细目用“100m”等.这些都应该注意分清,以免由于计量单位搞错而影响工程量的准确性。
工程量的审核方法很多,最常用的有经验审查法、重点审查法、全面审查法。经验审查法是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审查容易出错的那部分工程量。例如:运用经验审查法审核土建工程结算中砌砖墙的工程量,要注意按规定扣除的门窗洞口和预制构件等所占砌体的体积。这里容易产生差错的有两处:一是有的工程结算不是按规定扣除各门窗外围面积所占的砌墙体积。由于门窗外围面积小于相应的洞口面积,因而多扣除了门窗的占墙体积,少算了砌砖墙的工程量;二是有的工程结算,往往忘记扣除阳台、雨蓬梁所占的体积,结果多算了砌砖墙的工程量。重点审查法是抓住工程结算中工程量大的或造价较高的项目进行重点审查。例如:运用重点审查法审核土建工程结算的工程量,应该是什么结构,就重点审核什么。砖墙金属屋架的单层建筑应重点审核砌砖工程和金属结构工程的工程量;砖混结构应重点审核砌砖工程和钢筋混凝土工程的工程量。全面审查法是面面俱到,逐项检查,一丝不苟,较为费时的一种审查方法。当时间紧,规模大,结算编制质量较好时,一般可采用经验法与重点法相结合的审查方法;若结算编制质量较差,则宜采用全面审查法。
4.9定额子目选(套)用的审核
定额子目选(套)用审查,是审查工程结算选用的定额子目与该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特征是否一致,代换是否合理,有无高套、错套、重套的现象。对于一个工程项目应该套用哪一个子目,有时可能产生很大争议,特别是对一些模棱两可的子目单价,施工单位常用的办法是就高不就低地选套子目单价。在工程结算中,同类工程量套入基价高或基价低的定额子目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审核人员应对定额子目选(套)用是否正确进行认真的审核。对定额子目选(套)用的审核,一要注意看定额子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二要注意看各章节定额的编制说明,熟悉定额中同类工程的子目套用的界限,力求做到公正、合理。
4.10材料价格和价差调整的审核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建材市场上材料价格差别较大,如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代办采购,却忽视了市场价格的调研,必将为施工单位进行实价虚报创造有利条件。因此审核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进行市场调研,合理确定材料价格。
材料价格的取定及材料价差的计算是否正确,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很大的,在工程结算审核中不容忽视。审核重点在:(1)安装工程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按设计施工图规定,建筑工程材料的数量是否按定额工料分析出来的材料数量计取;(2)材料预算价格是否按规定计取;(3)材料市场价格的取定是否符合当时的市场行情,其中应特别注意审核:一是当地定额站公布的材料市场预算价格,是否已包含安装费、管理费等费用(如2005年第8期《杭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列的杭州市商品砼混凝土市场预算价格为246元/立米,已包括了运费、泵送费、输送接管费和税金),若包括,则不应再另外计取任何其他费用;二是建设工程复杂、施工期长,材料的价格随着市场供求情况而波动较大时,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工程结算中材料市场价格的取定,是否按施工阶段或进料情况综合加权平均计算。例如:某220KV变电站建筑工程工期为10个月,施工时间为2004年1月1日至10月30日,实际进料情况为1~6月进料60%,7~10月进料40%,若按1~10月市场信息价加权平均计算,水泥为346元/吨,若只按1~2月市场信息价计取,水泥为374元/吨,每吨水泥市场价格增加了28元,该工程水泥总量为2650吨,则水泥材料价格价差多计了7.42万元。
4.11取费及执行文件的审核
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定额及当地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规定,其它费用的计算是否符合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的有关内容(如工期奖、抢工费、措施费、优良奖等),各种计算方法和标准都要进行认真审查,防止多支多付。
我们对取费及执行文件的审核,应注意以下7个方面:一是费用定额与采用的预算定额相配套;二是取费标准的取定与地区分类及工程类别是否相符;三是取费基数是否正确;四是按规定有些签证应放在独立费中的费用,是否放在了定额直接费中取费计算;五是有否不该收取的费率照收;六是其他费用的计列是否有漏项;七是结算中是否正确地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调整文件规定收费。例如:当某工程结算采用的是1996年电力建设预算定额北京价目表时,则费用定额就应配套执行1997年电力工业部电建(1997)177号文《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而不应执行1994年《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师综合费用定额》;工程给足了预付款,在编制结算时就不能再计财务费用(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属于建筑工程的项目(如变电站的构支架组立工程)应套建筑工程的取费标准,而不应套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属于二类地区(如广西)的工程不应套三类地区(如辽宁省)的取费标准;在编制工程结算时应正确执行,只有这样,工程结算才能做到正确。
4.12现场签证的审核
现场签证是在施工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产生调整的工程量和材料差价,一般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时往往多计取调增项目的内容,少计或不计取调减项目的内容。例如,原设计某一项目为砖砌墙体,后因需要,结构修改为混凝土墙体,但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计取增加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原设计而实际未做的砖砌部分工程量。因此,对签证项目的审查不可忽视。
现场签证记录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它在施工过程中是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实际变更记录,施工图预算未包括,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中未直接反映出来的内容等,它没有规律性和一定的形式,编成补充定额或套预算定额,便构成了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活动的基本内容,而且直接与施工企业成本和费用开支密切相关。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经济管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在工程结算中,审核人员对现场签证应着重审核以下几点:
(1)由于有的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对工程结算和有关经济管理的规定不熟悉,有的施工单位有意扭曲预算定额及其有关规定中的词意或界限含义的理解,造成不该签的项目盲目签证。因而,应认真审查工程现场签证的工作内容是否已包括在预算定额内,凡是定额中已有明确规定的项目,不得计算现场签证费用。例如:工程开工后设计变更的损失和施工图错误引起的损失;停电,停水损失,由甲方责任造成的,超过定额规定的范围;由于设计或甲方供应的设备、材料的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返工;受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如暴雨、大水、风暴等自然灾害使工程受损;夜间施工记录或甲方要求赶工;地下障碍物的处理;由于资金不到位,长时间停工的损失;材料代用及现场临时修改,已征得对方同意后所发生的费用;定额外用工用料,如在墙壁和楼板上人工凿洞等均不包括在施工图预算内,可计算现场签证费用。否则,审核人员应严格把关,将不符合规定的现场签证费用坚决核减,从而确保工程结算中现场签证费用的真实性。
(2)现场签证内容、项目要清楚,只有金额,没有工程内容和数量,手续不完备的签证,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凭证。
(3)人工、材料、机械使用量以及单价的确定要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凡现场签证必须具备甲方驻工地代表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口头承诺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五章 结束语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若不能严格把关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这是一项细致具体的工作,计算时要认真、细致、不少算、不漏算。同时要尊重实际,不多算,不高估冒算,不存侥幸心理。编制时,不依编制对象与自己亲、熟、好、坏而因人而异。要服从道理,不固执己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自身信誉。在以上基础上保证”量”与“价”的准确合理,做好工程结算,去虚存实,促使竣工结算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