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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工商部门规范苗木花卉交易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6  作者: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174

    近日,工商部门发布《常州市苗木(花卉)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我市苗木花卉市场交易行为。

  花木产业是武进区农业的支柱性产业,目前,全区年花木交易额超百亿,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但工商部门在调研中发现,目前花木交易中使用的合同文本五花八门,部分文本仅就数量价格等事项做了规定,一旦发生交易纠纷,极易陷入僵局。特别是花博会召开在即,花木订单必将随之激增,规范合同文本有其积极意义。为此,武进工商部门深入花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收集了各类合同文本10多份,在吸收各类文本精华的基础上草拟了《苗木(花卉)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经市工商部门组织法律、农业专家评审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该文本共有条款十五条,除对合同标的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货款结算方式等进行明确外,还根据花木交易的习惯对合同标的的质量标准、捆扎要求作了明确。

  目前工商部门正在武进区各交易市场推广该示范文本,同时在常州工商政务网上发布,有需求者可以在该网页“办事指南-合同管理”栏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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