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新修订的《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条例》将对城市绿化实行“绿线”保护,明确各类绿地的面积和控制原则;重罚擅自砍伐树木行为,为古树名木建档保护;推广屋顶绿化等举措。
住宅区绿地率不低于35%
随着老百姓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不少市民将小区的绿化率作为购房的一个重要指标。一些小区为了达到绿化用地标准,把应有的消防用地划为绿化用地,表面看是达标了,其实并不符合规定。记者从南宁市园林管理局获悉,南宁市还未完全开展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以下简称“绿线”)的规划工作。《条例》的规定将为今后开展这项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明确各类绿地的面积和控制原则。
《条例》对商业中心、机关、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宾馆、市区新建、改扩建主干道等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地率进行了规定。如“规划新区的绿化用地面积占规划新区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8%”,“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不低于35%”。比例均比原来有所提升。
目前,南宁对商业区用地和住宅区用地的绿地指标规定不一样,但对商住两用建筑的绿地指标却没有相关规定,开发商往往以商业用地为借口来降低绿地标准。《条例》对此进行了规范,规定这种商住两用的建筑,如果以居住为主,必须按居住小区的标准来确定绿地率。
自己种的树也不能随便砍
南宁市建成区目前有名树古牧255棵,为给这些“活化石”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库登记加以保护,《条例》对古树名木的鉴定、建档、管理和保护等作了明确规定。每株古树从挂牌确认最后到死亡,都有相关部门明确它的管养单位,如果有管养单位存在失职的,甚至因养护不当造成死亡的,要承担责任。
对损坏城市绿化的处罚规定早已有之,但因为违法成本太低,总有人屡屡犯禁。新修订的《条例》对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如旧《条例》中,对擅自砍伐树木仅简单做了处罚规定,新《条例》规定,除了要按被砍伐树木价值的3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外,还要限期在规定地点补植砍伐株树5倍的树木。
南宁市园林管理局有关专家表示,有些单位或个人自己种树自己砍,认为在自己地盘上就可以擅自动手,这些行为是不对的。根据《条例》规定,未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不允许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
打造最美阳台,推广屋顶绿化
在寸土寸金的今天,城市屋顶绿化或可有效解决城市扩增所引发的绿化土地面积不足的问题。近年,南宁市绿委办和南宁市妇联在全市开展“南宁市‘绿化阳台,美化南宁’——‘最美阳台’”评选活动,让绿色走进千家万户,活动吸引了数千户家庭的积极参与。今年,又有42户家庭的阳台被评为“最美阳台”。
为推广屋顶绿化,《条例》将“屋顶绿化”作为独立的条例单独列出来,“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楼、居民住宅楼等建筑在符合建筑规范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
《条例》还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植树纪念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鼓励开展园林城镇、园林单位和优质园林工程创建活动,推动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