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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园林城市建成区绿地率须达到3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1  浏览次数:201
    省花协8月12日资讯: 

省住建厅日前印发新修订的《四川省园林城市申报办法》和《四川省园林城市标准》。新《标准》建立了精确的指标体系,按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自然生态保护等四大类共55项指标进行评定,总分不足90分的,不予评定四川省园林城市。

  新《标准》按照精准“打分”模式对申报的园林城市进行评定,总分100分,不足90分的将不予评定。新《标准》还新增四项否决项,包括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建成区绿地率未达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达标。

  新《申报办法》与《标准》还把保护自然山体、水系、林地和湿地资源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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