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内蒙古,加快推进公路、城镇、村屯、矿区园区、黄河两岸、大青山前坡等六大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重点区域是我区生态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重点区域绿化在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中的特殊地位,着力强化组织体系、投入体系、种苗体系、政策体系、科技体系、监督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高位推动,齐抓共管,努力开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新局面。到2015年,80%的高速公路、省际大通道、省际出区出口公路实现绿化,70%以上的城镇、60%以上适宜绿化的村屯得到绿化,50%以上的矿区、园区实现绿化达标,黄河两岸、大青山前坡绿化基本完成,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1.5%,重点区域绿化初显成效,人居环境得到基本改善。到2020年,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县乡公路适宜绿化地段、城镇、适宜绿化的村屯、矿区园区及黄河两岸、大青山前坡全部绿化,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3%,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主要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基本建成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