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怒吼雄狮”在河池网上发帖称,巴马瑶族自治县百林乡的狮子山上被人大面积种上速生桉,对周边群众的饮水、灌溉造成较大的潜在威胁,希望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将已种的速生桉拔掉,改种其他不破坏生态、不影响水源的树种。
9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巴马县百林乡狮子山下的乱桃屯一段,举目之处,只见整座山郁郁葱葱,大部分被绿色植被所覆盖,但中上部分有一片“光秃秃”,与周边环境很不协调。
乱桃屯村民小组组长韦建军表示,在半山腰处有一个蓄水池,供应着罗皮村乱桃屯、岩权屯共400多人,以及罗皮村中心幼儿园师生的生活用水。那一片“光秃秃”的土地,曾覆盖绿色植被,群众认为这是该蓄水池的水源涵养地。今年7月,这块土地被承包者黄某雇人种上速生桉,但群众担心因此会影响生活、灌溉用水,在速生桉苗木种上7天之后,两个屯的村民就上山将其拔掉。
“除了速生桉,种什么都行,杉木、松木都可以。”韦建军说,若在非水源涵养地上种速生桉,群众也没多大意见。群众担心的是速生桉会造成山泉断水,另外,群众怀疑速生桉有毒,会危害山下居民身体健康。
土地承包者黄某在电话中称,2006年,他与几个堂兄弟共同承包了狮子山上1000亩的土地(隶属于罗皮村上街屯),一些土地被种上了速生桉。今年7月,筹得更多资金后,他们在上文所述的土地上也种上速生桉苗。“山下的两个屯在没有跟我们商量的情况下,就组织村民上山,擅自将六七十亩的苗木拔掉,给我们造成了相当大的经济损失。”黄某表示,这块土地是由上街屯租种的,乱桃屯和岩权屯无权干涉,另外,他认为速生桉是无毒的,“倘若有专家来鉴定这块地不适宜种速生桉、或者种植速生桉有毒,村民也愿意给我们赔偿损失,我们可考虑不种。”
百林乡党委书记覃锋告诉记者,针对承包人和群众的矛盾,乡党委、政府已多次派人下去调解,但苦于没有相关法规依据,矛盾迟迟未能解决。他介绍,自治区将巴马定位为养生国际旅游区来发展,巴马县政府也在十四届政府工作报告上明确表示:该县林业发展以生态林建设为主,政府不再审批规模小叶桉种植项目。“但政府报告里只有个大的方向,对于新种速生桉如何处置,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我们只能建议承包者不要这样做。”
巴马县林业局副局长龙永强说,目前,未有明文规定不允许种速生桉。如果是水源涵养地,根据法律规定,是绝对不能毁林造林的。但这块地是否属于水源涵养地,尚需要经过专业工程师的鉴定。“建议业主与群众加强沟通,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若要走司法程序的话,经过申请,法院会派专人对这块地是否属于水源涵养地进行鉴定。”
同时,他透露,该县林业局也成立了调查小组,近期将会派人实地调查取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