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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城市水系 “城市蓝线”3月1日起施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2  作者:新华每日电讯 记者14日从建设部获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  浏览次数:196
    

    记者14日从建设部获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这位负责人说,《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城市蓝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蓝线管理、对违反城市蓝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这位负责人还说,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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