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绿化委员会第24次全体会议精神,大力推进“身边增绿”工作,湖南省绿化委员会近日下发《关于开展“绿色庭院”创建活动的通知》,就创建活动进行部署。“绿色庭院”创建是继开展“绿色村庄”、“绿色社区”创建评选后,由省绿化委员会提出的新的绿色创建行动。
通知指出,庭院是人民群众的居住场所,是家庭建筑的附属场地,也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绿色庭院对于统筹城乡绿化,推动绿色湖南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认识绿化美化庭院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注重宣传教育和典型示范带动,形成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力求实效。
通知还明确了创建省级绿色庭院的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