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湿地发现于东晋,发展于唐宋,盛于明清,衰于民国,致使逐渐淤塞以至于几近湮灭。特别是近20年来,城市迅猛向湿地进逼,当地居民圈水养鱼、围荡造田、办厂建屋,湿地大量水域随着城市化趋势的演进而趋于消失。到本世纪初,西溪湿地面积已锐减到10.64平方公里。就在这10余平方公里范围内,聚集了约1.4万常住人口和近万名外来人口,居民在湿地圈塘养鱼、养鳖,饲养了25000余头生猪。“人头”、“猪头”、“鱼头”、“机头(企业污染)”多头排污,湿地内河道淤塞,水质极差,生态功能日渐丧失;湿地内违章建筑随处可见,湿地优美的自然景观已不复存在;前人的诗词、匾额、碑刻等已散落流失,湿地的“冷、野、淡、雅”的意境亦已逐渐消退。西溪湿地已面临彻底消失的危险!
为了保护西溪这个“杭城之肾”,重现西溪湿地的风采,杭州市委、市政府于2003年8月正式启动了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拉开了保护西溪湿地的帷幕。
高标准做好规划设计工作
根据杭州市政府批复同意的《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西溪湿地保护区规划总面积10.64平方公里;其中一期工程面积3.46平方公里,2005年5月1日正式开放,建成全国首个国家湿地公园;二期工程面积4.89平方公里,2006年5月18日正式启动,2007年10月1日实现有限开园,2007年底基本建成,由西湖区组织实施。其余部分为三期工程,由余杭区组织实施。
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的规划设计紧紧围绕“六大原则”(生态优先、最小干预、修旧如旧、注重文化、以民为本、可持续发展)、“四高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三化方针”(生态化、差异化、功能化),积极创新设计理念,广泛汇集领导、专家和市民群众的智慧,各项设计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工程之初,西湖区委、区政府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和有关协作单位一起,对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范围内的土壤、水质、空气、声环境、植物、动物、水生生物、底栖生物进行了充分的实地调查和分析整理,对总体规划实施前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生态干扰进行预测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要求、建议,为总体规划的实施及有关部门的决策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在此基础上,编制完善了《西溪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认真修编了《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一期工程详细规划》、《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二期工程详细规划》等等一系列规划措施。
为了挑选高水平设计单位和专家参与湿地一期、二期工程的方案设计,西湖区根据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总体规划的目标、原则和要求,组织开展了设计方案竞赛,还多次邀请相关领导及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各项规划设计方案,并成立技术审查小组及专家咨询组,加强前置把关。同时,开展设计方案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丰富和完善设计方案。
工程进行中,西湖区注重发挥各类专家组的作用,先后建立了由湿地生态、动植物、水文地理、历史文化、生态设计、环境保护、园林规划、风景旅游、博物馆建设等方面专家组成的9个专家咨询组,负责规划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咨询、论证和指导工作,为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人为本 规范征地拆迁工作
西溪湿地综合保护一、二期工程涉及西湖区的蒋村乡、留下镇、文新街道三个乡镇街道的王家桥、包建、合建、深潭口、龙章、三深、蒋村、登云圩、周家村、东岳等10个行政村,人口约10148人。
西湖区委、区政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和“以人为本、以民为先、以法为据、文明征迁”的要求,圆满完成了西溪湿地一、二期工程涉及的全部征地拆迁工作。其中一期工程共外迁农户648户,搬迁企事业单位66家,拆除建筑近15万平方米,清运建筑垃圾总量达16.77万立方米;二期工程外迁农户1602户,搬迁企事业单位65家,迁移坟墓近8000只,拆除建筑79万平方米,保留和改造民居3.1万方,清运垃圾260余万立方米。
为了确保湿地综合保护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保障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根据工程的需要,第一,在2004年初,杭州市即对蒋村乡的所有行政村进行撤村建居;第二,建立健全基层工作组织。征迁工作所涉及的蒋村乡、文新街道、留下镇分别成立了征迁工作组,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各分管领导实行分片包干,各村社均成立工作小组开展具体工作;第三,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每在拆迁工作推进之前,西湖区都要组织拆迁工作人员和社区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相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政策、法规等,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第四个重要的工作方法就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解疑释惑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向广大拆迁户宣传实施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的重要意义和美好前景,宣传有关征地拆迁政策,做到征迁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五,明确工作要求。提出了“条块结合、同步推进、先易后难、急缓兼顾、按期完成”的要求,以确保职责和任务的落实;第六,完善工作措施。实行“三严”政策,即严格服从征迁组领导,严格执行拆迁政策,严格落实廉洁拆迁制度,做到公平公正;第七,实行拆迁奖励。按政策规定,对按时完成签约、腾空、拆房的拆迁户给予奖励;第八,加强部门协同。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停止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发放和张贴外来人员限期撤离通知书与公告,并加大排查清查力度,消除房屋出租给拆迁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第九,加强服务保障。加快农居点建设,做好农户回迁安置工作;联系附近的老年公寓,解决部分老弱病残人员的过渡困难;积极做好拆迁户的解释引导工作,设法帮助解决部分困难拆迁户的生活生产难题;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处置各类矛盾与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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