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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态公益林面积和补偿标准实现“双提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4  浏览次数:1085
    省花协9月24日资讯:

  9月16至17日,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培训班在广州举办,来自全省林业系统生态公益林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200多人参加培训,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工作会议精神。这次培训共设4个专题,涵盖了生态公益林政策法规、区划界定、效益补偿、示范区建设、信访处置等管理工作,省生态办负责同志、专家等主讲。省林业厅巡视员陈俊勤在培训班上做动员讲话,要求各地全力做好新形势下全省生态公益林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推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据透露,广东省生态公益林面积和补偿标准实现“双提高”,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由原来的5815万亩增加到6215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比例由原来的35.3%提高到37.7%。从2013年起,省政府同意继续按每年每亩2元的幅度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到2017年将达到每亩平均28元。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双赢”,有力地推进了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
  据透露,去年以来,各地把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生态公益林面积和补偿标准实现“双提高”,补偿制度创新取得突破,补偿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补偿资金发放监管机制逐步健全,创建林业生态市、县和生态公益林示范区有序推进,推动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陈俊勤指出,省委、省政府在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中把生态公益林工作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到2015年全省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7000万亩,2017年达到8000万亩,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的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压力,更繁重的任务。陈俊勤要求各地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扎实做好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地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省财政厅、林业厅已联合制订《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资金分配办法》,根据该办法,2013年将约有4成面积的生态公益林可以获得每亩3.5元的激励性补助资金,以后的激励性补助标准和面积还将逐年增加,到2017年,约有8成面积的生态公益林可以获得每亩9.5元的补助资金。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实事求是,按时申报。
  二要认真做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监管工作。6月份,省林业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目前已进入重点检查阶段。9月份,省财政厅、林业厅将派出4个检查组,由厅领导带队赴有关市开展重点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包括领导是否重视、措施是否得力、自查是否认真、整改是否到位、处理追究是否落实、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群众是否满意等。各地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
  三是认真做好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工作。省厅将充分考虑各地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包括分区经营、分类管理、分级补偿的政策,规范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调整、征占用程序等,努力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各地要放下思想包袱,按照省安排的任务,下大力气,想方设法,推进生态公益林扩大面积工作。
  四是认真做好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工作。到2015年,全省计划建立200个左右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生态公益林示范区面积达到500万亩左右;到2020年,全省建立800个左右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把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完善各项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扶持措施,认真做好第二批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的申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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