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建厅公布《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该《意见稿》中规定,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小于30%,旧区改造不宜小于25%。新建医院(含各类专科医院)及教育科研、体育、文化类建设项目用地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休(疗)养院、老年人居住建筑等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5%。《意见稿》还规定,公共广场用地内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应设计成开放式绿地。
日前,省住建厅公布《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该《意见稿》中规定,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小于30%,旧区改造不宜小于25%。新建医院(含各类专科医院)及教育科研、体育、文化类建设项目用地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休(疗)养院、老年人居住建筑等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5%。《意见稿》还规定,公共广场用地内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应设计成开放式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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