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江门市林业局了解到,日前,广东省林业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资金分配办法》。2013至2017年,广东省将实行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政策,对生态管护成效好、森林质量好的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助。江门以市直林场以及各市区生态公益林为单位向省林业厅提出申请,市直林场得分比较高,或能得到补偿。
约4成生态公益林可获补助
《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资金分配办法》的发布,旨在通过奖励调动各地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该办法规定,生态管护成效好、森林质量好的生态公益林将在原有统一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获得每亩3.5元的激励资金。
据了解,今年全省将有4成面积的生态公益林可以获得每亩3.5元的激励性补助资金。此后每年的补助标准和面积将逐步增多。到2017年,约有8成面积的生态公益林可以获得每亩9.5元的补助资金。“这是在统一标准上额外奖励的激励资金,而除此之外,统一标准的补偿也会逐年增加,由今年的18.5元一亩每年增加5毛钱。”江门市林业局营林科科长易叶华向记者表示。
补助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支出
易叶华告诉记者,目前江门市林业局以市直林场和区市为单位向省林业厅申请激励性资金。省林业厅对江门市直林场的打分比较高,但最终结果仍需专家意见,目前最后名单尚未公布。“我们希望所有的都能拿到,但应该不大可能。市直林场在管理和保护方面做得很到位,有机会获得那4成的名额。江门目前有生态公益林240多万亩,其中市直林场占大概40多万亩。”
据他透露,这次奖励性补助的资金全部由省财政出,市级财政无需承担。他介绍,到了2017年,如果某地的生态公益林获得了奖励性补贴,加上其本来的公益林统一补偿,那么每亩的补偿补贴总资金可能达到30元,可能能和江门偏远地区经济林一亩的出租价格持平。而目前,江门市的经济林平均租价为每亩60块。
省花协10月11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