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局的工作部署,浙江省于近日启动了浙江省第二次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工作。
为确保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及调查成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可靠性,省林业厅成立了第二次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并于10月10日举行专家聘任仪式,召开专家委员会第一次研讨会。省林业厅副巡视员王章明,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大学、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会上,王章明向8位专家颁发了聘书。会议着重对本次调查的技术方法、工作路线、存在困难及问题、物种的分布情况等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同时,明确下一步工作的技术要求和职责分工,明确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外业调查专家分区域进行指导的工作方式。
10月11日至12日,又举办了第一期培训班。省林业厅副巡视员、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王章明出席并讲话,他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技术规范;加强指导检查,强化质量保障;强化信息管理,严格发布程序;突出调查重点,完善调查物种;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后勤保障。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等6个市及所属46个县(市、区),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80多位项目调查人员参加培训。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技术人员进行野外调查技术授课。授课内容包括珍稀濒危植物的识别知识、野生植物资源及人工培植资源调查技术方法、新仪器设备使用操作方法、野生植物资源调查要求等多个方面。通过培训研讨,参训人员掌握了野生植物资源野外调查技术方法以及相关植物的识别知识,明确了本次的工作重点及要求,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我省下一步开展重点野生植物野外调查工作打好了基础。
结合我省实际,本次调查共确定调查物种81种,其中国家调查种43种,省级调查种38种。主要工作任务是:掌握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现状与动态变化;掌握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群和生境保护管理现状;掌握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人工培植状况;建立完善的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和科学系统的野生植物调查方法体系;培养建立一支技术过硬、手段先进、专业齐全的野生植物调查专业队伍。
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明确的一项法定工作。其目的是: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制定管理政策、实施重点工程、履行国际义务、开展国际交流提供科学依据。我省第一次野生植物资源调查距今已超过10年,野生植物的资源状况和保护管理工作形势均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第二次调查计划于2015年完成外业调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