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2日上午举行的海南热带现代农业发展融资对接会上了解到,海南省欲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帮助农民增收,目标是实现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的农民达到400万人,对“十二五”农民增收翻番计划贡献率达30%左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促进广大林农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收入,走不砍树也致富的绿色发展之路,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建设成果,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林改目标。其发展目标是:从2013年起至2016年,力争全省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1000万亩,产值达到400亿元,平均每年新增林下经济发展面积250万亩左右,产值100亿元左右;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的农民达到400万人,对“十二五”农民增收翻番计划贡献率达30%左右。这是目前海南省林下经济工程的基本情况。
根据各市县自然环境和市场经济条件,林下经济重点发展林苗(景观大苗)、林药、林菌、林茶(油茶)、林鸡、林驯(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畜(猪牛羊)、林蜂、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林下旅游等10大重点项目。
至2016年底,全省林下经济需融资总额为36.4亿元。按项目分: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林下种植、养殖、林下产品加工、森林旅游等项目需12.9亿元;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需20亿元;林下经济产品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需1.6亿元;林下经济产品收集、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需1.9亿元。按年度分:2013年需3.64亿元;2014年需7.28亿元;2015年需12.74亿元;2016年需12.74亿元。
项目以省、市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业产权交易所)为平台,引进有实力的公司企业组建贷款担保中心和林权收储中心,充分利用财政贴息政策,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授信贷款的融资机制,让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大量流畅地流入林业,让广大农民低利息或免息使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门槛高、贷款数额小、利息负担重的问题。
省花协10月24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