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管理是基本建设经济活动的中心环节。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大多缺乏系统的管理模式,缺乏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综合管理意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目标和相互沟通,大多数工程监理单位也仅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理。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确定方法多为静态、滞后的方法,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以定额为依据,其定额单价往往以几年前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为基础。虽然各地也定期通过一些调整系数或补差来尽量适应当前的市场价格,但由于我国目前的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运用还不能及时提供造价管理人员所需的信息,这种静态、滞后的价格取定方法,无法满足日益变化的市场经济要求。
现行的造价控制中,占重要位置的合同管理还未完全规范化和法制化。一方面,由于合同条款不够严密,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造成扯皮不断,从而影响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对合同的法律性认识不足,有法不依,索赔意识差。
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与对策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按市场定价来建立我国建设定价制度,维护国家在造价确定方面的利益,是中国造价师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建立一套适应我国国情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以便使我国的造价管理工作尽快地与国际惯例接轨。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想法:
(一)不断开发工程造价研究成果,是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方向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同国外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国家应成立工程造价管理研究所,负责收集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和动态,掌握国内工程造价管理现状,总结国内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全面组织研究、分析国内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焦点,发布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各类信息,规范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的各种行为,使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的轨道再迈进一大步,为施工企业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以设计阶段为重点
由于业主希望建筑业提供形成建筑业产品全过程的服务,因此受聘于业主的造价顾问或咨询公司便参与了从投资可行性研究直到竣工决算的全部工作。但在这些连续的全过程管理中,不同阶段又有轻重之分,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筑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却基本决定了几乎全部随后的费用。由此可见,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对整个工程的造价管理是何等重要。在设计阶段,造价人员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协助业主按技术经济分析和价值工程原理选择最佳的设计方案上。
(三)加强造价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
目前我国造价的确定之所以出现静止、滞后的局面,往往是信息工作管理方式落后,资料精度不够、不及时、不全面,不能为决策者提供可靠依据而造成的。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可由定额管理系统、价格管理系统、造价估价系统和造价控制系统组成。为了实行对项目造价的动态管理,建立一套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是十分必要的。所谓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是在使用计算机的条件下,对工程造价信息进行搜集、传输、加工保存、维护和使用的系统,它即可代替人工处理繁琐的各种日常业务,也能为管理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成为领导进行决策的支持系统。
(四)建立科学、完善的定额管理体系
随着招投标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企业必须通过竞争才能取得工程项目,不论是国内招投标还是概预算的投资编制,都要求“快”、“准”、“变”。随着市场的开放,公开竞争的项目越来越多,投资报价及概预算编制速度要求“快”;竞争不断加剧,参与竞争的企业越来越多,只有接近实际成本报价的工程,中标的可能性才最大,所以,工程项目造价编制要求“准”;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地区,对投标报价的要求不同,不同的工程项目所处的环境条件千变万化,具体的计算方法难以统一,计价方法也要求“变”。
(五)建立一套完整的合同法律文件
造价顾问和咨询公司作为业主在合同和造价方面的专业代理,在对合同条件的拟定、招标方式的选择、承包金额的协商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切实控制造价,保证业主取得合理的最佳成本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