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清市获悉,10月26-27日两天,环境保护部创建国家生态市技术评估组,对福清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进行技术评估,评估组同意福清市通过国家生态市建设技术评估。
据介绍,评估组分三组分别对福清市生态环境整治、自然生态景观、生态公园、生态村建设、生态农业和现代农业、饮用水源保护、企业清洁生产、生态修复工程、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清洁能源、农村环保设施、工业区建设情况、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国控企业、环境友好型社区及学校等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开展民意测试等形式,对福清市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进行了技术评估。
据悉,仅2012年,福清市、镇、村三级累计投入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资金达22.34亿元,占当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3.68%。目前,福清市23个涉农镇街已创建国家级生态镇街20个,比例达87.9%,省级生态镇街的覆盖面达91.7%。经周密严谨的评估,福清市创建的5项基本条件和22项创建指标均达到了国家生态市的要求,评估组同意福清市通过国家生态市建设技术评估,现进入申报考核验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