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委区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平原绿化,特别是近年来,余杭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省”、“绿色浙江”、“森林浙江”和杭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低碳城市”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绿化是城市最重要的基础设施,而且是有生命力的基础设施”理念,按照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部署,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加大贯彻力度,以“绿化余杭”行动为抓手,以浙江省森林城市创建为目标,以“四边”绿化为重点,以义务植树平台为载体,坚持统筹发展、量质并举、创新管理、全民参与,持之以恒抓好平原绿化。2010年至目前,累计全社会绿化投入6亿多元,完成绿化面积2.47万亩,平原区林木覆盖率达20.74%,提前完成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建设任务2.27万亩、平原区林木覆盖率18%的目标任务。
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平原绿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提出到2015年,全省平原要完成新增林木面积180万亩以上,平原林木覆盖率达到18%以上的目标任务。自行动开展以来,余杭区以省委省政府第一次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在余杭召开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贯彻力度,实施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强势推进平原绿化,为余杭区提前完成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建设任务打下扎实基础。先后获得 “浙江省绿化合格县”、“浙江省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先进单位”、“浙江省绿化模范县”、“浙江省森林城市”、“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等殊荣。
实施“创森”系列,城市绿化水平显著提升。按照浙江省森林城市创建要求,扎实推进森林城市、城镇、村庄系列创建工作。2011年成功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目前已建成良渚街道、塘栖镇、余杭街道3个省级森林城镇,径山镇小古城村等6个省级森林村庄,省级“绿化示范村”12个,市区级“园林绿化村”72个,区级“绿化特色村”28个。城市绿化指标、生态功能、环境质量、城乡统筹等方面均得到了明显提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2005年8.4平方米提高到16.2平方米。
加大绿化投入,基础设施环境明显改善。拉高标杆,提升档次,加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力度,倾力打造临平副城环线绿化工程、“一绕三线”高速公路沿线景观林工程、文一西路、超山风景区、良渚美丽洲公园、西溪湿地三期等一批绿化精品工程,累计完成绿化9400余亩。通过建精品、树典型,以点促面,使我区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整体环境明显提升,综合效应凸显,形成了靓丽风景。
构建绿色通道,生态走廊效益日趋凸显。以“四边”绿化为重点,加大“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四边区域的整治和绿化力度,努力构建“成片、成林、成带、成景”的绿色通道体系。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实施道路、河道等主要干线绿化长度1360余公里,绿化面积3.1万亩,基本实现通道绿化全覆盖。全区平原林网体系初具规模,生态走廊效益日趋明显,有力提升了平原区绿化整体水平,改善和优化了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理顺管养体制,绿化成果得到有力巩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余杭区绿化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对道路、河道、公园等不同绿地分类实施管理,并建立了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的绿化养护考评机制,明确各绿地养护责任主体。加大对“清洁绿化余杭”长效管理补助力度,每年下达补助资金3400多万元。全区绿地管养水平显著提升,绿化成果不断巩固,呈现出“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块抓条保”的绿化管理新格局。
动员全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深入推进。近几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浙江省“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大行动启动仪式、“春节上班第一天义务植树活动”等一系列大型活动。成立了全省首个义务植树服务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载体活动,发动社会层面参与,取得良好社会反响。通过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结对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认养、捐资植绿等形式,大力开展绿化造林,加快国土绿化。建成“冠军林”、“市民林”等各级义务植树基地100余个,募集社会资金980多万元,有力促进了余杭区义务植树基地的规范化、基地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