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省考核组对新昌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组成员一致认为,各项硬性指标均达到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通过考核验收。
新昌县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打响生态建设攻坚战。三年来,新昌县认真对照省级森林城市评价4大类38项指标逐一查漏补缺,综合投入城市绿化资金6.3亿元,实施了城市中心绿化、新昌江两岸绿化、环城山体美化等六大工程26个重点项目,共种植大规格苗木6.1万株,新增绿地面积5300多亩。截至目前,新昌县共有林业用地122万亩,活立木蓄积280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3.8%,城市林木覆盖率为35.7%,公路、河流、城区骨干道路绿化率达10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61平方米,各项指标均已达到省级森林城市评价量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