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饱含尊重自然、谋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理念和发展理念,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这些重要论述,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突出抓好蓝天、碧水、青山、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的理念
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这揭示了一个朴素而又深刻的道理——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
人们对生产力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生产力是人类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过去我们突出强调人类的“能力”,但实际上生产力也离不开“自然”,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因此,马克思主义生产力概念不仅包括人的劳动和创造力,还包括作为人类生存依托和劳动对象的自然界。特别是随着人类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生态环境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无不与生产力有关,生态环境越来越成为重要的生产力。
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就是要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马克思曾说过:“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我们只有更加重视生态环境这一生产力的要素,更加尊重自然生态的发展规律,保护和利用好生态环境,才能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不是主仆关系、对抗关系,而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关系。我们要克服把保护生态与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的传统思维,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资源利用方式、能源结构、生活方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进一步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走绿色发展之路。
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上。近年来,云南省良好的生态环境有效促进了群众增收致富和经济社会发展,许多产业就是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发展起来的,比如生物产业、旅游业的发展都得益于良好的生态环境。目前,云南省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绿色产业增加值已占全省生产总值的3/5以上。我们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大力改善生态环境,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条件。
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推动了社会文明进步。但与此同时,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气候变暖等问题敲响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警钟。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习近平同志告诫我们,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我们要深刻领会这“两个清醒认识”的重要论述,把环保优先的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树立生态观念、完善生态制度、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环境,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在重大决策、区域开发、项目建设等方面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使各项决策更加有利于环境保护、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
坚持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既要算经济社会效益账,也要算生态效益账,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使有限的环境、资源得到永续利用。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使经济社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多赢。应坚持“既不欠新账、又要多还旧账”,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建设布局、优化人居环境,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的转变;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一起抓、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习近平同志强调,经济发展不应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这深刻揭示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从我们目前的发展情况看,生态问题不能用停止发展的办法解决,保护优先不是反对发展,其核心是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用良好的生态环境保证可持续发展。事实证明,我们可以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与推动产业发展、群众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近年来,云南省发挥“山”的优势,做好“林”的文章,着力培育带动力强、影响面广的木本油料产业,不仅绿了荒山,还为广大山区农民增收致富找到了一条新路子。
坚持宁可牺牲一点发展速度也要守护好生态环境。习近平同志指出,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西方发达国家曾走过“先污染后治理、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道路,我国一些地方在发展中也付出了很大的生态环境代价。习近平同志强调,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我们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宁可牺牲一点发展速度,也要保住良好的生态环境,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型发展路子。
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云南省最宝贵的资源、最明显的优势、最亮丽的名片,也是云南后发赶超的最大潜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我们应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彩云之南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和谐,为人类保护和建设好一个珍贵的绿色宝库,奋力书写无愧于历史的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产业支撑体系。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要求,细化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发展方向,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打造现代庄园农业,调快调特第一产业;加速新型工业化,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调快调强第二产业;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物流、金融、信息咨询、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调快调优第三产业;加快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创建一批循环经济企业和生态园区;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审核技术指南,形成技术支撑体系。
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安全体系。深入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及陡坡地生态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城乡绿化、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低效林改造、石漠化治理、农村能源建设“八大工程”,力争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0%。加大以滇西北、滇西南为重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云南九大高原湖泊和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确保达标湖泊水质稳定,确保被污染湖泊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施大江大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确保重要江河流域监测断面达到三类以上水质标准。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生态理念融入城镇建设,加快推进中小城市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道德体系。建设生态文明,除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还要依靠文化道德的力量。应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入手,宣扬亲近自然的生活理念,提倡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建立生态文明的道德规范。推广可持续发展的消费模式,实行环境标志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提倡绿色出行。完善绿色消费激励政策,完善绿色消费体系,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生产。
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保障体系。习近平同志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应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评价体系,把资源能源节约指数、生态环境治理指数等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规划环评列为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依法对各类专项规划、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杜绝国土资源恶性开发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快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形成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体系。探索建立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环境民事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公民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