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花协2月11日资讯: 2月7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大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大连市涉农重点造林绿化工程管护暂行办法》。
《办法》共14个条款,包括管护范围、责任、权属、资金、标准和检查、验收等多项内容。特别是界定了2008年以来市、县投资为主的重点工程为管护范围,明确了区市县(先导区)是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强调了市、县重点工程管护各自投资和市级资金交由区市县(先导区)安排使用,确定了重点工程林木权属归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所有,规定了重点工程管护检查、验收、申请、审核和资金拨付办法。该办法的实施对全面加强涉农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后期经营管护工作,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促进森林资源增长,长期发挥工程建设的生态效益具有重要意义。